流量造假:“无人被害”还是“无人生还”
本报记者杰文津
阿加莎·克里斯蒂有一部小说,讲的是一列飞驰列车的豪华车厢里发生一桩命案,大侦探费尽周折寻找凶手,结果却发现,整节车厢里除了死者,所有人——包括贵妇、暴发户、列车员、翻译等,全都是凶手。
这部小说畅销至今,前不久又再次搬上银幕,获得好评。
但我要告诉你,现实中有些事件比小说更加吊诡离奇:在追逐高流量的这趟“列车”上,所有角色——艺人经纪、制片人、播出平台技术员、做过社交平台员工的“黑客”、传播公司负责人、广告公司项目经理等,都是参与违法行为的“凶手”。然而,在这起“凶案”中,似乎找不到受害人。
我的采访从这些“凶手”开开始。
一位曾在社交平台工作过的“黑客”告诉我,修改数据、劫持账号很平常,人工“水军”很平常,内鬼很平常,谁给钱就给谁做,赚外快也好,做业务也好,在商言商,这是生意,身怀技术“利器”,谁会和钱过不去呢?
一位艺人经纪告诉我,绝对不可以没有“流量”,没有作品也不能没有流量。而且真金白银买来的流量,一不偷二不抢,利己不损人,“天价”片酬是你情我愿,我敢出价,片方舍得,有何不妥?何况“流量担当”自带经济效益,“天价”是“天理”。
一位制片人告诉我,要刷流量啊,怎么能不刷,不刷就没有一线人气!“金主爸爸”张嘴就问有哪几个“流量担当”,没有扭头就走,有就大把撒钱。